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:
2017年上半年高校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已经启动,现将相关通知(附件1)转发你们,请各院(部)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动员工作。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结题范围
(一)按预定计划到期且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、申请延期后到期的项目。
(二)专利项目不纳入结题范围。
二、结题条件
已完成项目研究工作、符合下列结题条件的,应申请结题:
(一)已经完成立项时《项目申请书》约定的研究任务。
(二)具有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,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争议的成果。
(三)项目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,且要在显著位置标注如:“广西高校科研××项目资助”或“广西高校人文社科××项目资助”等字样(含题名、立项编号)。
(四)到期未申请结题或未提出合理延期申请的,将依照相关管理办法予以撤项,被撤销项目责任人 3 年内不得主持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的申报。
三、材料报送要求
请于5月7日前将《结题材料》(附件2)、《汇总表》(附件3)电子版,发至唐雁飞办公网传阅或邮箱 nzykjc@126.com。学校审核后,另行通知报送纸质材料。
未尽事宜欢迎随时联系。
联系人:唐雁飞 联系方式: 0771-2029313 18934819017
附件:
1.桂教科研〔2017〕14号 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高校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
2.结题材料
3.汇总表
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处
2017年4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