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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技处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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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布日期:2023-04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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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二级学院、各直属部门:

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,现将相关通知转发你们,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请认真研读《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》(附件1)、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》(附件2),结合项目申报的条件、范围、内容等个人研究专长,确定申报主题。

二、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: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,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;具有副高级以上(含)专业技术职称(职务)或者具有博士学位。不具有副高级以上(含)专业技术职称(职务)或者博士学位的,可以申请青年项目。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(198855日后出生)。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,否则视为违规申报。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实际需要,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。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(学历、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均须在202355日之前)。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,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,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。

三、请仔细阅读《202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》(附件3)及《课题论证》活页(附件4)中的填写说明及填写注意事项,按照《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》(附件5)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。

四、项目申报程序

(一)本项目申报通过办公网“科技项目库”系统进行。尚未有入库项目的,须先申请项目入库,入库成功后,即可申报本项目。

(二)请于2023415前,将《申请书》和《活页》压缩包上传科技项目库系统。

(三)学校对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严格按程序组织评审后择优报送,纸质材料打印要求及申报系统填报等事宜另行通知。

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李娜,电话:2029313


附件1.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

2.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

3.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

4.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《课题

论证》活页

5.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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